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连续性:儿童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,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1。
顺序性:儿童的发展在正常情况下是有顺序的,遵循着共同的模式。例如,个体的生理发展是有顺序的,如在婴儿时期,身体及其运动技能的发展一般遵循着首尾原则、近远原则和大小原则。同样,人的的心理发展也呈现出一定的顺序性,低级的感知觉出现得早,而高的心理能力则出现得较晚1。
不平衡性:儿童的发展不是直线发展的,不同系统在起始时间、发展速度、达到高峰的时间上不尽相同,同一系统在不同的发展时期,其发展速度也可能存在巨大差异。例如,神经系统的发育较早,而生殖系统的发育则较为缓慢1。
差异性:虽然儿童的发展存在一些共同的规律和特点,但具体到每一个儿童,他们的发展就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。例如,儿童的青春期开始时间就有性别差异1。
关键期:某些系统在飞速发展时期对外界刺激特别敏感,这就是关键期或敏感期1。
阶段性:儿童的发展会经历不同的阶段,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特征和发展任务。例如,儿童的心理发展可以分为婴儿期、幼儿期、童年期、青春期等阶段4。
顺序性:儿童的发展在各阶段之间具有一定的顺序性,各阶段之间的顺序衔接4。
不可逆性:在正常环境下,儿童的发育过程相对稳定,呈现一种轨迹现象。一旦出现障碍、营养等不利现象,可能会出现明显的生长发育迟滞;一旦这些阻碍因素被克服,儿童会立即表现出向原有生长轨道靠近和发展的强烈倾向4。
不平衡性:儿童的生长速度在不同阶段是不均衡的。从胎儿到成年人,先后出现两次生长突增高峰:从胎儿四个月至出生后一年;次发生在青春发育早期,女孩比男孩早两年左右4。
稳定性与可变性:儿童的心理发展年龄特征既有稳定性,又有可变性。儿童心理发展受生理发展和社会因素的影响,其发展阶段有一定可变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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